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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教育目標與核心能力

理學院學士班「教育目標」

1. 培育跨領域能力與團隊合群精神以迎接多元社會。

2. 充實學生紮實的基礎專業知識及基本實務研究能力。

3. 培養學生自我學習、主動探索與解決問題的能力。

4. 培育具備國際觀視野人才。

5. 培植健康、自信、具人文涵養與社會關懷的精神。

理學院學士班「核心能力」表

理學院學士班「核心能力」與院核心能力之對應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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