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分抵修(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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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學部及轉系生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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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抵修自106學年度第2學期開始,請至 中大Portal 使用『課程抵修系統』提出申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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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印出後送交系辦處理
說明:https://pdc.adm.ncu.edu.tw/Register/data/20180222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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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學生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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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詳閱 國立中央大學學分抵免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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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填寫『學生學分抵免申請表』 (說明:https://pdc.adm.ncu.edu.tw/Form/form/form02-11-1f.htm)
跨領域指導教授確認表
又稱「20學分菜單」,本班大三生確定專題指導教授後、修習專題研究課程前,須填寫 理學院學士班跨領域(或非跨領域)指導教授規定選修科目表 經指導教授同意簽名,送至理學院學士班辦公室,作為日後學生選課、系辦畢業審核之依據,學生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得進行修改。
多元外文畢業門檻
【合格標準】
依據 國立中央大學理、工學院外文能力鑑定考試合格標準 至理學院辦公室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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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『成績單正本』
【獎勵辦法】
依據理學院、理學院學士班獎勵辦法進行申請,並分別送至所屬單位辦公室辦理

課程地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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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/ A
【新制】
Q:第一領域專長跟第二領域專長差別?學分數如何計算?
A:第一領域專長需修畢「領域專長必修」及「第一領域專長必修」,並修習「領域專長選修」以滿足第一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;第二領域專長僅需修畢「領域專長必修」,並修習該領域「領域專長選修」以滿足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需求。
範例:第一領域專長為『數學(A組)』,第二領域專長為『物理』。
須修畢『數學(A組)』之「領域專長必修」及「第一領域專長必修」共24學分,並修習「領域專長選修」至少9學分,以滿足數學(A組)第一領域專長之33學分。且須修畢『物理』之「領域專長必修」共14學分,並修習「領域專長選修」至少6學分,以滿足物理第二領域專長之20學分。
Q:該如何判定認定學生的第一領域專長、第二領域專長分別為何?
A:將檢視學生已修畢課程,是否符合第一領域專長、第二領域專長之學分數規定。
範例:若修畢最多『數學(A組)』課程,且符合『數學(A組)』之第一領域專長學分規定,則將『數學(A組)』視為該生之第一領域專長。